王新喜在《世界文化》杂志1998年第一期发表了《“初夜权”的俗源及其演变》一文,文中首先介绍了初夜权的来历,指出在原始社会,初夜权是因为人们认为新婚之夜见血不吉利而请外人代劳的一种风俗,世界各地都有,随着历史的演进,初夜权转而变成了阶级或民族压迫的一种手段。
中世纪的欧洲,诸如苏格兰、法国、德国等国家,曾公开地用法律规定贵族或封建领主享有这种特权。这是对女性强制施行的性压迫和性摧残,与原始社会或近现代僻地残存的原始部族中的初夜权习俗,其文化内涵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是应该受到谴责的猥鄙、秽亵行径。
皇后与皇帝结婚时也要进“洞房”,但与民间洞房的习俗不一样,皇后与皇帝结婚的洞房并不在皇帝自己原来的寝宫内,也没有固定的洞房,一般都把举行仪式的地方当作大婚之夜的洞房。